腳底長了一顆痣,大概直徑不到0.5公分,而且有快速長大的趨勢
我google了一下,發現在相學裡對腳掌有痣之人,常會給予極高的稱許,並能位居極品之貴
其中有提到明太祖朱元璋孩童時期的軼聞傳說:
朱元璋小時候曾到舅父家做小僮,有一天他替舅父洗腳,看見腳底有一顆黑痣,好奇的問:「腳底有痣,有什麼作用?」
舅父驕傲的說:「腳踏一星,能管萬馬千軍!」他是千總,這句話倒是不假
可是朱元璋腳底有七顆痣,於是他衝口說:「那我腳底有七顆痣,腳踏七星,能管天下太平了。」

雖說心中暗喜是大富大貴之象徵(唔~我也可以管千軍嗎?),但是很久以前就聽過人家說痣長在手心或腳底,是惡性的機率很大,腳底有痣醫生都會建議拿掉
原因是長在腳底、手掌的痣很容易成為致死率很高的惡性黑色素癌,而且發生在東方人的機率特高
怕死的我還是去了一趟皮膚科,醫生看看也是建議拿掉吧
而且都不用事先預約,即看即修理
和朋友提起要做小手術,朋友說他開了好幾次,一點都不痛呀
這次休了比較久的假,鼓起勇氣,想到朋友說不痛,醫生也說做完馬上可以走路
應該真的是很小case的事

進去看診時,醫生看兩眼就叫我去做小手術
講得很簡單,走進手術房時護士安慰我不會痛,她說最痛的是麻醉的時候,忍一下就行了
媽呀~~~~~~~~麻醉超痛,我不敢看,只覺得長長的針插進腳底,而且連打了五針!五針!不是一針!
醫生和我解釋,我的痣雖然只有不到0.5cm,但不是挖個圓的就算了
是要開長型的傷口,如果拿眼珠當做是痣的話,開刀的樣子就會是眼睛的大小
也就是寬度是痣的直徑沒錯,但長度就很長了,還縫了好幾針

我低估了拿痣這件事,原以為只要休息一天就行了
沒想到三天了還是不能走,而且傷口不能碰水、要少走路免得傷口裂開,還要一天換兩次藥
不是想像中,像是常聽到「點痣」那麼簡單的一件事
很多人聽到的第一個反應都問我是拿「疣」或是「雞眼」吧
其實疣是病毒感染的,不會痛也不容易病變,處理的方式是冷凍治療,也會痛但是不會有傷口
雞眼則是皮膚摩擦後生成的厚繭,是壓痛,更與病毒、病變扯不上關係

結論就是,好痛!害我取消全部的約,好不容易在台灣的長假,就這樣整天坐、躺在家動彈不得
爸媽說我這匹野馬關在家應該是很痛苦吧
在家不痛苦,不能走真的很痛苦,整天就是吃、睡、上網、看電視,我看十天後真的會肥死!
被我取消約會的朋友不要誤會我哦,我是真的不能走路,拿痣真的不是藉口哦~
順帶附照片幾張,縮小一點免得太噁心,大家就會同情我的,我的美好假期啊~就這樣浪費了~

看看!不到0.5cm的痣要開這麼大的傷口!腳底長痣就要認命啊~不過我的富貴命是不是也一起被挖掉了??
DSC04181.JPG  DSC04182.JPG  DSC04186.JPG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希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