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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芙難得請了一週的年假,計畫到科羅拉多滑雪去,由於機票在週一出發比週末出發便宜,週末就空了下來
前幾天泡芙突然問我之前的加拿大簽證過期了沒,我也沒想太多,只是告訴他從2010年底開始台灣已經免簽了
星期五神祕兮兮地說要給我一個驚喜,搞了半天原來是想帶我去加拿大的Ice Hotel
於是我星期五的白天才開始訂飯店、準備行李、規畫路線
星期五傍晚五點出發,預計先開到加拿大蒙特婁Montreal休息一晚,隔天再開到魁北克Qubec去看Ice Hotel
從家裡出發到蒙特婁,距離375 miles (600公里),估計約6個半小時
出門時天色已暗,走87號公路一路直直地往北開,穿過紐約州北邊,愈北飄雪愈多、地上的積雪漸多、而車流量愈少

以往我們開車出去玩的經驗,公路限速+10~15是安全的範圍內
我們經常看到路邊被警車攔住的車子,也有幾次經驗覺得警車真的是神出鬼沒
比如說有時在岔路一時不知道怎麼走,就停在路肩查地圖,在那種前後一片漆黑的公路上,竟然有警車默默靠近我們,而我們完全不知道,然後被告知停在路肩上是很危險的
幾次下來我們大概了解,美國是沒有所謂的測速照像,但是警察到處都是、而且神出鬼沒

此行公路限速65miles/hr (105km/hr),在夜深人靜、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情況下,泡芙加速到80mph一路狂飆了一個小時
由於車流量少,積雪從公路兩旁開始蔓延至路中間,泡芙看前後沒車,就把車往中間開,不時壓過兩線道中間的分隔線
我提醒他壓線了,泡芙好像沒聽見似的充耳不聞,幾次之後我也不再啐念,我知道開車的人最討厭旁邊的人給予意見
尤其我又不會開車~以前我會念他超速,後來我也就懶得再講了
我要泡芙小心點開車,不要忘記警察神出鬼沒的本領
在北紐約州快接近加拿大邊界時已經晚上十一點了,雪愈飄愈大,泡芙不免有點心急
前面有三台連結卡車分散在兩線道,泡芙突然抓狂似地加速想一口氣超過三台車
在他超車時我瞄了一眼,他的速度達到115miles(185km),我有點被嚇到,但是我的確也不喜歡兩線道與大型連結車靠在一起的感覺
超車當時心裡正想著警車的事,超車完心想好在沒有警車出現時,車後突然就閃起了那刺眼的警示燈
原來,這就是所謂的「吸引力法則」「心想事成」啊~~

之前我曾看過網路上有人敘述收到罰單的文章,回想一下幾個重點
在停下車等警察下車的短短幾秒,我迅速交待泡芙態度要好,不能強硬,除了回答警察的問話外不要多說什麼
收了罰單後再回去上網找尋更詳細的資料,我印象中是可以上法庭要求減低罰金的
而我估計超速罰款大概在300美金左右,最多不超過500美金

警察一靠近我們,就說:「現在天候不佳,下著大雪開快車很危險,你知道嗎?」泡芙說是之後,又說「你知道這條公路限速多少嗎?」
泡芙裝死說:「我沒注意,是75嗎?」(此時我對他睜眼說瞎話的能力感到驚嘆…明明一路上到處是標示)
警察大概看多了,也就很平靜的說:「不,是65,不過你知道你剛才超速到什麼程度嗎?」
泡芙繼續睜眼說瞎話:「我有超速嗎?我是開75吧」(明明我親眼看見115的…)
警察說:「依我的記錄,你開到91」(此時我心裡稍微好過一點,還好沒錄到115…)
泡芙裝作一無所知,警察又說「你為什麼要超車?」
泡芙說:「因為貨車接近我,讓我感到害怕,我想遠離他們」
警察說:「在這種天氣下,你應該是要放慢速度,而不是開快車超越他們」
泡芙說:「你說得對,我很抱歉」(此時大概想表現得有悔意)
警察又問:「那你為什麼越線」
泡芙說:「因為兩旁積雪,我想避開積雪」
警察沒再說什麼,要泡芙拿出他的證件及駕照,結果看到是國際駕照,警察又多問了幾句
泡芙說我們住在康州,要去加拿大,拿國際駕照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在美國待不久,即將要離開所以不用換當地的駕照等等
果然如網路所說,你給的資訊愈多、回答得愈詳細,下場就愈慘…

警察問完話後要我們在車上等,他回到他的警車上不知道在幹嘛
在這長長的等待時間,泡芙極為後悔,我只能把我在網路上有看到一些前人經驗告訴他
一般是態度愈好、承認錯誤並有悔意才是比較好的做法,我說通常是可以選擇直接付罰金,或是上法院,但詳細情況我不清楚
我們等著警察開單,先拿了再說
沒想到整個情形急轉直下,在久久的等候之後,警察告訴我們,我們要馬上去法院審理(我們才知道警察在車裡那麼久的原因,是因為他要連絡法官、並準備馬上要用的文件及證據)

那時候已經晚上十一點半,上法院!?法院是7-11嗎?
警察說,因為我們拿國際駕照,又很快要離開(不論是泡芙所說很快要離開美國,或是馬上要去加拿大),怕我們逃跑,立即押上法院審理
這下我們整個慌了,我們一點經驗也沒啊~
到了法院的停車場,法院一個人也沒有,後來來了一個法官,是個年近六十的老女人,表情嚴肅也沒打招呼,我可以想見在週五晚上本應輕鬆在家休息,十一點半被人急call挖出來臨時加班肯定是不爽到底了
進了法院,是個超迷你的小法庭,法院坐上高高的台子,底下約有15人的座位
當時我們很驚嚇,我卻有一種莫明的滑稽感,在背對大家的時候快要笑了出來,當場真想拿相機起來拍
警察在門外和法官用著我們聽不見的聲音,討論了好一陣子
我坐在台下,法官要泡芙站在台前,法官高高在上,用鼻孔看著泡芙,臉上不知是原本的皺紋就多,還是因為不爽所以臉是皺的
一開口就先核對身份、然後再講警察對他的指控(其實是全程錄影,所以法官要念出基本資料、核對之後宣布他的罪狀)
警察指控他三個違規:超速、越線、換線未打方向燈,念完後問泡芙:「Do you plea guilty or not guilty?你認罪還是不認罪」
這下泡芙一整個沒有心理準備,他對整個法院流程完全沒有概念,對法律的用詞更不熟悉,就和法官說英文並非我們的母語,是否可以解釋一下兩者的差別與結果
法官說:「如果你認罪,我們現在就可以結案,你付罰金,如果你不認罪,就要再出庭一次讓法院審判Trial」
由於之前我和他說,認罪是比較好的,敘述理由並請法官減免罰金
我知道泡芙其實是不想認罪,但又受我影響,因此他不知道如何做決定
他又問法官:「兩者的結果差在那裡,如果認罪,罰金是多少?如果不認罪,會有什麼結果」
法官顯然被他這個問題弄得惱怒了,我也替他緊張,因為我知道泡芙只是想搞清楚狀況,而聽在法官耳裡,好像是他的選擇與他有無認罪無關,而像是想要偷雞摸狗那邊好那邊倒的感覺
雙方你來我往,泡芙堅持問他的問題,法官堅持重覆問「你認罪還是不認罪」,法官大人的不耐與不爽,我都看在眼裡,心想完了~
最後泡芙說「你可以告訴我罰金到底是多少嗎?」法官回「我不會告訴你金額,直到你回答我你認罪還是不認罪」
泡芙當庭還想試著翻案,說他不覺得他有開到91mph,他希望警察拿出證據來,警察自始至終就坐在旁邊沒說一句話,而法官則完全忽略他的任何解釋與要求
兩者僵持了很久,法官最後不耐,就說「我直接當作你不認罪,你等候法院通知吧」,法院會指定日期,要再來同一個地方受審
泡芙問「如果我沒辦法準時去法院呢」其實他要問的是萬一沒時間或臨時有事怎麼辦
也許是先入為主的想法,法官大概自動解釋為泡芙可能離開美國要逃跑,就回他說「法院會把你送入監牢的」
泡芙有點被嚇住,又有點不太相信,法官正要結案時,我看整個情勢對我們不利,我叫泡芙回頭並用力點頭,提示他我希望他認罪
當時泡芙還在猶豫不決,我很認真的要他認罪,他也就回過頭和法官說「好吧,我認罪」
法官瞪了他一眼,問「你為什麼改變心意?」泡芙回答:「因為我要再來這裡很麻煩」
於是法官告訴他,三項罪名成立,罰款$880,完全超過我們的預期
泡芙告訴法官我們沒有這麼多錢,是不是可以減少,法官不語
他重覆了好幾遍,這個金額太龐大,他罪不至此,並強調:「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開單!」
最後法官減少到$775,說不可能更低了,於是當場刷卡結案

我告訴泡芙認罪的理由:
1) 要再來法院,要開車來回超過十個小時,勢必要請一天假,若是在早上,還要前一天就到,損失的時間與金錢也不會比較少
2) 我看到警察要我們簽的文件,裡面有把當時的對話截錄出來(這也是我這個故事落落長的原因,因為在之前警察與我們的對話,其實全部都被錄起來了),若仔細再回想一下,那段對話不都是已經認罪了嗎?拿到法庭上去,要判無罪的可能性太小了,到時花了時間金錢,還是被判有罪,那不是更划不來
3) 法官態度很不好,而且那裡的法庭這麼小,是個人煙稀少的小鎮,到時又來萬一又碰上同一個法官,結果不是一樣?
4) 目前我們拿的是國際駕照,罰金事小,記點的話車子的保費會大增,我們沒有這個疑慮,就付錢了事算了
另外,我也有私心,我希望泡芙因為痛過一次,可以改掉他的壞習慣,從此以後能夠守交通規則
出了法庭外,他氣警察和法官,可是我認為其實警察的指控都是真的,沒有冤枉他,雖說我後來在網路上找資料,一般的警察都很有善心,一次被舉發三項罪名的真的不多,甚至是看到國際駕照或是外國人都會說算了
之後的旅程泡芙就乖乖守交通規則,他雖然一肚子氣,但我覺得$775換來行車安全,這個教訓也沒什麼不好,但我不敢和他說
只能勸他「也許是上帝的旨意,中國人說花錢消災,也許因此我們避開了更大的災禍」

我事後做了一些功課,如果臉皮夠厚,要注意的幾個要點:
1) 對警察有禮貌、裝乖但不能裝無賴或裝白吃
2) 對警察的問話,盡量以非常簡短的是或不是,甚至是不知道來回答 (泡芙就是多嘴,說快要離開美國,才會造成立即被押上法庭的麻煩,而且解釋為何違規給警察聽,最後只會變成證據,硬凹我覺得也不好,和警察多說話基本上就是讓自己更麻煩也無意義的事)
3) 無論如何都先不認罪,爭取時間,去網路爬文找方法,網路資訊很多,我就不寫在這裡了,因為不是我的經驗
4) 我在回程的時候,發現警車一般都藏在U turn的地方,而因地形地勢的關係,不是有一堆樹或石頭檔住,就是上下坡路段視線看不見的地方,所以在遇到U turn時都盡量不要超速太多,最好是都不要超速啦!

後來有一天泡芙說,啊~他被開單的記錄,一路從希臘、英國、杜拜,現在連美國也有,不知道加拿大會不會也被開單
我驚訝地問他:「你不是和法官說,這是你有生以來第一次被開單!?」
泡芙笑笑說:「在美國的確是啊!」切~他肯定臉皮夠厚!
哎~就這樣,繼手機丟掉和英國警察報案、因為泡芙與房東的糾紛躲警察、進出警察局,到這次被警察攔車、直接上美國的法庭
我看我還真的可以拿本各國警察交手護照來集點算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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